勞動條件惡化 六成二勞工願出國當台勞
台灣薪資低工作苦,根據民間機構調查顯示,有超過半數(51.5%)的上班族從未領過加班費,61.9%的人願意出國爭取較高的薪水,即使是從事勞力或基層工作也無所謂。
勞動基準法24條明文規定雇主須付加班費給勞工,但卻有超過6成的人從未領過加班費,原因在於85年修定的勞基法84條-1,所謂的責任制,雇主濫用責任制欺壓員工,政府無能未善盡查核的責任,導致勞動環境惡化,薪資年年到退。
員工時間到不敢下班,因為老闆還沒走,沒領到加班費也不敢爭取,因為怕被解雇,勞委會的各項福利規定,大概只有公務員可以全盤接收,其餘的老百姓,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血汗被財團壓榨。